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时再点弓手,老幼俱集。大雨甚寒,道死者百余人。自壤河至昆阳老牛陂,僵尸相继。
汝坟贫家女,行哭音凄怆。
自言有老父,孤独无丁壮。
郡吏来何暴,县官不敢抗。
督遣勿稽留,龙钟去携杖。
勤勤嘱四邻,幸愿相依傍。
适闻闾里归,问讯疑犹强。
果然寒雨中,僵死壤河上。
弱质无以托,横尸无以葬。
生女不如男,虽存何所当!
拊膺呼苍天,生死将奈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