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从军有苦乐,但问所从谁。
所从神且所,焉得久劳师。
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
一举灭獯虏,再举服羌夷。
西收边地贼,忽若俯拾遗。
陈赏越丘山,酒肉逾川坻。
军中多饫饶,人马皆溢肥。
徒行兼乘还,空出有余资。
拓地三千里,往返速若飞。
歌舞入邺城,所愿获无违。
昼日处大朝,日暮薄言归。
外参时明政,内不废家私。
禽兽惮为牺,良苗实已挥。
窃慕负鼎翁,愿厉朽钝姿。
不能效沮溺,相随把锄犂。
孰览夫子诗,信知所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