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佶,生卒年不详。唐代诗人。字幼正、闰州延陵(今江苏省丹阳市)人。历任秘书监、刑部侍郎、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居官严正,所至有声。因疾辞官,卒于故里。封丹阳郡公。天宝六年及进士第。累官谏议大夫,坐善元载贬岭南。刘晏奏起为汴东两税使。晏罢,以佶充诸道盐铁轻货钱物使。迁刑部侍郎,改秘书监,封丹阳郡公,居官谨确,所在有声。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音卓,指技艺精湛、经验丰富)。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
韦曲花无赖,家家恼煞人。
绿樽虽尽日,白发好禁春。
石角钩衣破,藤枝刺眼新。
何时占丛竹,头戴小乌巾。
野寺垂杨里,春畦乱水间。
美花多映竹,好鸟不归山。
城郭终何事,风尘岂驻颜。
谁能共公子,薄暮欲俱还。
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
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
虡业维枞,贲鼓维镛。於论鼓钟,於乐辟廱。
於论鼓钟,於乐辟廱。鼍鼓逢逢。蒙瞍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