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
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
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橢。
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
好之每自讥,不谓子亦颇。
书成辄弃去,谬被旁人裹。
体势本阔略,结束入细麽。
子诗亦见推,语重未敢荷。
迩来又学射,力薄愁官笴。
多好竟无成,不精安用夥。
何当尽屏去,万事付懒惰。
吾闻古书法,守骏莫如跛。
世俗笔苦骄,众中强嵬騀。
钟张忽已远,此语与时左。
我把两赤羽,来游燕赵间。
天狼正可燕,感激无时闲。
观兵洪波台,倚剑望玉关。
请缨不系越,且向燕然山。
风引龙虎旗,歌钟昔追攀。
击筑落高月,投壶破愁颜。
遥知百战胜,定扫鬼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