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四十未为老,醉翁偶题篇。
醉中遗万物,岂复记吾年。
但爱亭下水,来从乱峰间。
声如自空落,泻向雨檐前。
流入岩下溪,幽泉助涓涓。
响不乱人语,其清非管弦。
岂不美丝竹,丝竹不胜繁。
所以屡携酒,远步就潺湲。
野鸟窥我醉,溪云留我眠。
山花徒能笑,不解与我言。
惟有岩风来,吹我还醒然。
先出也衣絺紵。后出也满囹圄。
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
有人自南方来。鮒入而(左鱼右见)居。
使人之朝草国为墟。殷有比干。
吴有子胥。齐有狐援。
己不用若言。又斮之东闾。
每斮者经吾参夫二子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