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使君昔隐灊川曲,惯逐山樵伐云木。
一从去作宪幕宾,长忆灊川好林谷。
灊川之东山插天,中有峭壁何崭然。
寒光夜接九华雪,秀色日射峨眉烟。
褚君妙笔世稀有,为写兹图传不朽。
山气清含五粒松,江光绿浸三春柳。
长裾曳杖为何人,从以樵斧方逡巡。
层峰正隔秋浦水,仙境似与柯山邻。
山回峰转愁欲暮,斸药携琴更深去。
林路时冲虎豹过,湍崖暗激蛟龙怒。
此图此景何清奇,疑是当年亲见之。
采芝南岭去已远,濯足东涧来何迟。
只今却上青霄立,斩伐芟夷乃其职。
卷曲宜刊恶木枝,乔修要简良材植。
人生穷达焉可期,云中樵者非君谁。
会稽太守自结驷,王屋山人方看棋。
功名时来信所遇,伐木丁丁为君赋。
他年持斧绣衣行,还忆灊川卧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