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苍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北阙,阙下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一从弃鱼钓,十载干明王。
无由谒天干,却欲归沧浪。
仲秋至东郡,遂见天雨霜。
昨夜梦故山,蕙草色已黄。
平明辞铁丘,薄暮游大梁。
仲秋萧条景,拔剌飞鹅鶬。
四郊阴气闭,万里无晶光。
长风吹白茅,野火烧枯桑。
故人南燕吏,籍籍名更香。
聊以玉壶赠,置之君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