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济州巨野(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人。北宋诗人、散文家、大臣。王禹偁世为农家子,9岁能文。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历任成武县(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主簿、右拾遗等职。献《端拱箴》,又献《御戎十策》,太宗大加称赏。拜左司谏、知制诰,判大理寺。淳化二年(991年)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坐贬商州团练副使,移解州。咸平元年(998年),预修《太祖实录》。时宰相张齐贤、李沆不协,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落知制诰,出知黄州。作《三黜赋》以见志,有“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虽百谪而何亏”之语。咸平四年(1001年),徙蕲州,病卒。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洛阳城东路,桃李生路旁。
花花自相对,叶叶自相当。
春风东北起,花叶正低昂。
不知谁家子,提笼行采桑。
纤手折其枝,花落何飘飏。
请谢彼姝子,何为见损伤。
高秋八九月,白露变为霜。
终年会飘堕,安得久馨香。
秋时自零落,春月复芬芳。
何如盛年去,欢爱永相忘。
吾欲竟此曲,此曲愁人肠。
归来酌美酒,挟瑟上高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