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5—1106)建州浦城人,0居苏州,字端叔。神宗熙宁三年进士。调临川尉,移知寿春。进所著《孟子解义》,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改著作佐郎。元丰中知山阴县,监左藏北库。哲宗朝通判宿州,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徽宗即位,知虔州。崇宁初为都官郎中,时立元祐党籍,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不应刻名著籍,禁锢子孙。坐忤宰相曾布,降官知泰州。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
蔷薇泣幽素,翠带花钱小。
娇郎痴若云,抱日西帘晓。
枕是龙宫石,割得秋波色。
玉簟失柔肤,但见蒙罗碧。
忆得前年春,未语含悲辛。
归来已不见,锦瑟长于人。
今日涧底松,明日山头檗。
愁到天池翻,相看不相识。
政和二年三月壬戍,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为上,某次之。某闽入,其所赍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较皆精绝。
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贵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贫贱穷厄、流离迁徙之中,或偶然获焉。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良不虚也。唐相李卫公好饮惠山泉,置驿传送,不远数千里。而近世欧阳少师作《龙茶录》,序称嘉褚七年亲飨明堂,致斋之夕,始以小团分赐二府,人给一饼,不敢碾试,至今藏之。时熙宁元年也。吾闻茶不问团铤,要之贵新;水不问江井,要之贵活。千里致水,真伪固不可知,就令识真,已非活水。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此岂复有茶也哉!
今吾提瓶走龙塘,无数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而海道趋建安,不数日可至,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罪戾之余,上宽不诛,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汲泉煮茗,取一时之适,虽在田野,孰与烹数千里之泉、浇七年之赐茗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