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老父田荒秋雨里,旧时高岸今江水。
佣耕犹自抱长饥,的知无力输租米。
自从乡官新上来,黄纸放尽白纸催。
卖衣得钱都纳却,病骨虽寒聊免缚。
去年衣尽到家口,大女临歧两分首。
今年次女已行媒,亦复驱将换升斗。
室中更有第三女,明年不怕催租苦。
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
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陇水不可听,呜咽令人愁。
沙尘扑马汗,雾露凝貂裘。
西来谁家子,自道新封侯。
前月发安西,路上无停留。
都护犹未到,来时在西州。
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
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
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
山口月欲出,先照关城楼。
溪流与松风,静夜相飕飗。
别家赖归梦,山塞多离忧。
与子且携手,不愁前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