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8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8,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谪居履在陈,从者有温见。
山荒聊可田,钱镈还易办。
夷俗多火耕,仿习亦颇便。
及兹春未深,数亩犹足佃。
岂徒实口腹,且以理荒宴。
遗穗及乌雀,贫寡发余羡。
出耒在明晨,山寒易霜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