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志适不期贵,道存岂偷生?
久忘上封事,复笑升天行。
窜逐宦湘浦,摇心剧悬旌。
始惊陷世议,终欲逃天刑。
岁月杀忧栗,慵疏寡将迎。
追游疑所爱,且复舒吾情。
石角恣幽步,长乌遂遐征。
磴回茂树断,景晏寒川明。
旷望少行人,时闻田鹳鸣。
风篁冒水远,霜稻侵山平。
稍与人事间,益知身世轻。
为农信可乐,居宠真虚荣。
乔木余故国,愿言果丹诚。
四支反田亩,释志东皋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