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国既飘摇,家门遂颠覆;感此多难遂,欲泣不成哭。
我生实数奇,乾坤方百六;猰貐满中原,赤灵社已屋。
逋臣骨可糜,岂敢惜孥戮!所悲诸父行,班白撄三木。
女兄与所天,株连遭拲梏;幸或作流人,否恐登鬼箓。
徲子竟何辜?十载尚淹狱。仳离有寡妻,墨幪兼缁帼。
国亡家亦亡,我固甘湛族;迩闻告密风,旧游复被录。
白虹惨欲垂,黄金贫莫赎!天地岂不宽,谁念忠之属!
唯应千秋名,芬芳追王蠋;洒涕慰亲朋,安知此非福!
张煌言(1620—1664年),字—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边城使心悲,昔吾亲更之。
冰雪截肌肤,风飘无止期。
百里不见人,草木谁当迟。
登城望亭燧,翩翩飞戍旗。
行者不顾反,出门与家辞。
子弟多俘虏,哭泣无已时。
天下尽乐土,何为久留兹。
蓼虫不知辛,去来勿与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