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1—1381)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授兵部职方司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寻致仕归。次年,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谥恭介。博学工诗,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有《北平八府志》、《槎翁诗文集》、《职方集》。
孝道当竭力,忠勇表丹诚;
兄弟互相助,慈悲无边境。
勤读圣贤书,尊师如重亲;
礼义勿疏狂,逊让敦睦邻。
敬长与怀幼,怜恤孤寡贫;
谦恭尚廉洁,绝戒骄傲情。
字纸莫乱废,须报五谷恩;
作事循天理,博爱惜生灵。
处世行八德,修身奉祖神;
儿孙坚心守,成家种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