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鱼目高泰山,不如一玙璠。
贤甥即明一,声价动天门。
能成吾宅相,不减魏阳元。
自顾寡筹略,功名安所存?
五木思一掷,如绳系穷猿。
枥中骏马空,堂上醉人喧。
黄金久已罄,为报故交恩。
闻君陇西行,使我惊心魂。
与尔共飘飖,云天各飞翻。
江水流或卷,此心难具论。
贫家羞好客,语拙觉辞繁。
三朝空错莫,对饭却惭冤。
自笑我非夫,生事多契阔。
蓄积万古愤,向谁得开豁?
天地一浮云,此身乃毫末。
忽见无端倪,太虚可包括。
去去何足道,临歧空复愁。
肝胆不楚越,山河亦衾裯。
云龙若相从,明主会见收。
成功解相访,溪水桃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