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8—1500)明广东新会人,字公甫,号石斋,晚号石翁,居白沙里,学者称白沙先生。正统十二年,两赴礼部不第。从吴与弼讲理学,居半年而归。筑阳春台,读书静坐,数年不出户。入京至国子监,祭酒邢让惊为真儒复出。成化十九年授翰林检讨,乞终养归。其学以静为主,教学者端坐澄心,于静中养出端倪。兰溪姜麟称之为“活孟子”。又工书画,山居偶乏笔,束茅代之,遂自成一家,时呼为茅笔字。画多墨梅。有《白沙诗教解》、《白沙集》。
日月既逝西藏,更会兰室洞房。
华灯步障舒光,皎若日出扶桑。
促樽合坐行觞。
主人起舞娑盘,能者穴触别端。
腾觚飞爵阑干,同量等色齐颜。
任意交属所欢,朱颜发外形兰。
袖随礼容极情,妙舞仙仙体轻。
裳解履遗绝缨,俯仰笑喧无呈。
览持佳人玉颜,齐举金爵翠盘。
手形罗袖良难,腕弱不胜珠环,
坐者叹息舒颜。
御巾裛粉君傍,中有霍纳都梁,
鸡舌五味杂香。
进者何人齐姜,恩重爱深难忘。
召延亲好宴私,但歌杯来何迟。
客赋既醉言归,主人称露未晞。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章,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章口中有灰,杀章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