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瞻卬昊天,则不我惠?孔填不宁,降此大厉。邦靡有定,士民其瘵。蟊贼蟊疾,靡有夷届。罪罟不收,靡有夷瘳!
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之。
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鞫人忮忒,谮始竟背。岂曰不极,伊胡为慝?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妇无公事,休其蚕织。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舍尔介狄,维予胥忌。不吊不祥,威仪不类。人之云亡,邦国殄瘁!
天之降罔,维其优矣。人之云亡,心之忧矣。天之降罔,维其几矣。人之云亡,心之悲矣!
觱沸槛泉,维其深矣。心之忧矣,宁自今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后。藐藐昊天,无不克巩。无忝皇祖,式救尔后。
山坡陀兮下属江,势崖绝兮游波所荡如颓墙。
松茀律兮百尺旁,拔此惊葛之。
上不见日兮下可依,吾曳杖兮吾僮亦吾之书随。
藐余望兮水中汦,颀然而长者黄冠而羽衣。
澣颐坦腹盘石箕坐兮,山亦有趾安不危,四无人兮可忘饥。
仙人偓佺自言其居瑶之圃,一日一夜飞相往来不可数。
使其开口言兮,岂惟河汉无极惊余心。
默不言兮,蹇昭氏之不鼓琴。
憺将山河与日月长在,若有人兮,梦中仇池我归路。
此非小有兮,噫乎何以乐此而不去。
昔余游于葛天兮,身非陶氏犹与偕。
乘渺茫良未果兮,仆夫悲余马怀。
聊逍遥兮容与,晞余发兮兰之渚。
余论世兮千载一人犹并时,余行诘曲兮欲知余者稀。
峨峨洋洋余方乐兮,譬余系舟於水,鱼潜鸟举亦不知。
何必每念辄得,应余若响,坐有如此兮人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