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8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8,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列子居郑圃,不将众庶分。
革侯遁南浦,常恐楚人闻。
抱瓮灌秋蔬,心闲游天云。
每将瓜田叟,耕种汉水濆。
时登张公洲,入兽不乱群。
井无桔槔事,门绝刺绣文。
长揖二千石,远辞百里君。
斯为真隐者,吾党慕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