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祖常(1279~1338)元代色目人,著名诗人。字伯庸,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延佑二年,会试第一,廷试第二,授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元仁宗时,铁木迭儿为丞相,专权用事,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因而累遭贬黜。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历任翰林直学士、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江南行台中丞、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为文法先秦两汉,宏瞻而精核,富丽而新奇,内容多制诏、碑志等类作品,诗作圆密清丽,除应酬之作外,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
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
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长咨嗟。
土风坐男使女立,应当门户女出入。
十犹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
至老双鬟只垂颈,野花山叶银钗并。
筋力登危集市门,死生射利兼盐井。
面妆首饰杂啼痕,地褊衣寒困石根。
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