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谷口郑子真,躬耕在岩石。
高名动京在,天下皆籍籍。
斯人竟不起,云卧从所适。
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
惟君家世者,偃息逢休明。
谈天信浩荡,说剑纷纵横。
谢公不徒然,起来为苍生。
秘书何寂寂,无乃羁豪英。
且复归碧山,安能恋金阙。
旧宅樵渔地,蓬蒿已应没。
却顾女几峰,胡颜见云月。
徒为风尘苦,一官已白须。
气同万里合,访我来琼都。
披云睹青天,扪虱话良图。
留侯将绮里,出处未云殊。
终与安社稷,功成去五湖。
旷野饶悲风,飕飕黄蒿草。
系马倚白杨,谁知我怀抱。
所是同袍者,相逢尽衰老。
北登汉家陵,南望长安道。
下有枯树根,上有鼯鼠窠。
高皇子孙尽,千载无人过。
宝玉频发掘,精灵其奈何。
人生须达命,有酒且长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