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
轻条不自引,为逐春风斜。
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谁言会面易,各在青山崖。
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
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
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
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
若识二草心,海潮亦可量。
神农好长生,风俗久已成。
复闻紫阳客,早署丹台名。
喘息餐妙气,步虚吟真声。
道与古仙合,心将元化并。
楼疑出蓬海,鹤似飞玉京。
松雪窗外晓,池水阶下明。
忽耽笙歌乐,颇失轩冕情。
终愿惠金液,提携凌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