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子振,元代散曲名家,1253-1348,字海粟,自号瀛洲洲客、怪怪道人,湖南攸县人。自幼勤奋好学。元大德二年(1298)登进士及第,时年47岁,人谓“大器晚成”。朝廷重其才学,先召为集贤院学士、待制,继任承事郎,连任保宁(今四川境内)、彰德(今河南安阳)节度使。晚年归乡著述。世称其“博洽经史,于书无所不记”,且文思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一生著述颇丰,传世有《居庸赋》、《十八公赋》、《华清古乐府》、《海粟诗集》等书文,以散曲最著。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
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
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
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
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
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