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昔年怀壮气,提戈初仗节。
心随朗日初,志与秋霜洁。
移锋惊电起,转战长河决。
营碎落星沉,阵卷横云裂。
一挥氛沴静,再举鲸鲵灭。
于兹俯旧原,属目驻华轩。
沉沙无故迹,减灶有残痕。
浪霞穿水净,峰雾抱莲昏。
世途亟流易,人事殊今昔。
长想眺前踪,抚躬聊自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