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飞雪断道冰成梁,侯家炽炭雕玉房。
侯龙吐耀虎喙张,熊蹲豹踯争低昂。
攒峦丛崿射朱光,丹霞翠雾飘奇香。
美人四向廻明珰,雪山冰谷晞太阳。
星躔奔走不得止,奄忽双燕栖虹梁。
风台露榭生光饰,死灰弃置参与商。
盛时一去贵反贱,桃笙葵扇安可当。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恩斯子斯,鬻子之闵斯。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
磁石招长针,阳燧下炎烟。
宫商声相合,心同自相亲。
我情与子合,亦如影追身。
寝共织成被,絮用同功绵。
暑摇比翼扇,寒坐并肩毡。
子笑我必哂,子戚我无欢。
来与子共迹,去与子同尘。
齐彼蛩蛩兽,举动不相捐。
惟愿长无别,合形作一身。
生有同室好,死成并棺民。
徐氏自言至,我情不可陈。
金瓠,余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
在襁褓而抚育,尚孩笑而未言。
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天?
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
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
天长地久,人生几时?
先后无觉,从尔有期。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