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1620—1664年),字—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代耕本非望,所业在田桑。
躬亲未曾替,寒馁常糟糠。
岂期过满腹,但愿饱粳粮。
御冬足大布,粗絺已应阳。
正尔不能得,哀哉亦可伤!
人皆尽获宜,拙生失其方。
理也可奈何!且为陶一觞。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
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
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
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
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
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