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达人贵自我,高情属天云。
兼抱济物性,而不缨垢氛。
段生蕃魏国,展季救鲁人。
弦高犒晋师,仲连却秦军。
临组乍不緤,对圭宁肯分。
惠物辞所赏,励志故绝人。
苕苕历千载,遥遥播清尘。
清尘竟谁嗣,明哲时经纶。
委讲缀道论,改服康世屯。
屯难既云康,尊主隆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