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1—1381)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原名楚,字子高。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授兵部职方司郎中,迁北平按察司副使。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擢吏部尚书。寻致仕归。次年,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谥恭介。博学工诗,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有《北平八府志》、《槎翁诗文集》、《职方集》。
楼转松风韵紫虚,眠云夜冷昼芙蕖。
山中所有应如此,直是江南陶隐居。
风露涓涓浣竹林,月窗秋影夜来深。
不知丛桂山中客,长听潇湘云水音。
君子山前放午衙,湿烟青竹弄云霞。
烧将玉井峰前水,来试桃溪雨后茶。
酒是金盘露滴成,花如素女步轻盈。
西风暮雨何辞醉,便向池亭卧亦清。
金瓠,余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
在襁褓而抚育,尚孩笑而未言。
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天?
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
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
天长地久,人生几时?
先后无觉,从尔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