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民莫不穀,我独提罹。何辜提天?我罪伊何?心之忧矣,云如之何?
踧踧周道,鞫为茂草。我心忧伤,惄焉如捣。假寐永叹,维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
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属提毛?不罹提里?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心之忧矣,不遑假寐。
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心之忧矣,涕既陨之。
君子信谗,如或酬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扡矣。舍彼有罪,予之佗矣。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无易由言,耳属提垣。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