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燕京女儿十六七,颜如花红眼如漆。
兰香满路马尘飞,翠袖笼鞭娇欲滴。
春风澹荡摇春心,锦筝银烛高堂深。
绣衾不暖锦鸳梦,紫帘垂雾天沉沉。
芳年谁惜去如水,春困著人倦梳洗。
夜来小雨润天街,满院杨花飞不起。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河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置 一作 寘)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河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河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