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暑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穀,我独何害?
山有嘉卉,侯栗侯梅。废为残贼,莫知其尤!
相彼泉水,载清载浊。我日构祸,曷云能穀?
滔滔江汉,南国之纪。尽瘁以仕,宁莫我有?
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匪鳣匪鲔,潜逃于渊。
山有蕨薇,隰有杞桋。君子作歌,维以告哀。
虎啸谷风起,龙跃景云浮。
同声好相景,同气自相求。
我情与子亲,譬如影追躯。
食共并根穗,饮共连理杯。
衣共双丝绢,寝共无缝裯。
居愿接膝坐,行愿携手趋。
子静我不动,子游我不留。
齐彼同心鸟,譬此比目鱼。
情至断金石,胶漆未为牢。
但愿长无别,合形作一躯。
生为并身物,死为同棺灰。
秦氏自言至,我情不可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