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101)泉州同安人,0居丹阳,字子容。苏绅子。仁宗庆历二年进士。知江宁。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迁集贤校理,编定书籍。英宗即位,为度支判官。神宗立,擢知制诰,知审刑院,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落知制诰,出知婺州。元丰初,权知开封府,改沧州。奉旨编纂《鲁卫信录》。哲宗元祐初,除吏部尚书兼侍读,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后罢知扬州,0河南。绍圣末致仕。有《苏魏公集》、《新仪象法要》、《本草图经》。
槿花朝开暮还坠,妾身与花宁独异。
忆昔相逢俱少年,两情未许谁最先。
感君绸缪逐君去,成君家计良辛苦。
人事反覆那能知?谗言入耳须臾离。
嫁时罗衣羞更著,如今始悟君难托。
君难托,妾亦不忘旧时约。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怼 一作:坠;野 同:壄)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子魂魄兮 一作:魂魄毅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