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
子孙阵亡不,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
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
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
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且复伤其寒。
此去必不归,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
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岂择衰老端。(衰老 一作:衰盛)
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
万国不征戍,烽火被冈峦。
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
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