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乌生八九子,端坐秦氏桂树间。
唶我!秦氏家有游遨荡子,工用睢阳强,苏合弹。左手持强弹两丸,出入乌东西。
唶我!一丸即发中乌身,乌死魂魄飞扬上天。阿母生乌子时,乃在南山岩石间。
唶我!人民安知乌子处,蹊径窈窕安从通,白鹿乃在上林西苑中,射工尚复得白鹿脯。
唶我!黄鹄摩天极高飞,后宫尚复得烹煮之。鲤鱼乃在洛水深渊中,钓竿尚得鲤鱼口。
唶我!人民生各各有寿命,死生何须复道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