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子和。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监江北诸仓,清查积年侵羡,得粟十余万石。历户部员外郎、湖州知府、晋广西参政,督粮严法绳奸,境内肃然。后抚云南,镇湖广皆有政绩。官至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八十。有《海语》、《矩洲集》等。
家世为边户,年年常备胡。
儿僮习鞍马,妇女能弯弧。
胡尘朝夕起,虏骑蔑如无。
邂逅辄相射,杀伤两常俱。
自从澶州盟,南北结欢娱。
虽云免战斗,两地供赋租。
将吏戒生事,庙堂为远图。
身居界河上,不敢界河渔。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怼 一作:坠;野 同:壄)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子魂魄兮 一作:魂魄毅兮)
形神自相语,咄诺汝来前。天公生汝何意,宁独有畸偏。万事粗疏潦倒,半世栖迟零落,甘受众人怜。许汜卧床下,赵壹倚门边。
五车书,都不博,一囊钱。长安自古歧路,难似上青天。鸡黍年年乡社,桃李家家春酒,平地有神仙。归去不归去,鼻孔欲谁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