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人言悲秋难为情,我喜枕上闻秋声。
我鹰下韝爪觜健,壮士抚剑精神生。
我亦奋迅起衰病,唾手便有擒胡兴,
弦开雁落诗亦成,笔力未饶弓力劲。
五原草枯苜蓿空,青海萧萧风卷蓬,
草罢捷书重上马,却从銮驾下辽东。
有頍者弁,实维伊何?尔酒既旨,尔肴既嘉。岂伊异人?兄弟匪他。
茑与女萝,施于松柏。未见君子,忧心奕奕;既见君子,庶几说怿。
有頍者弁,实维何期?尔酒既旨,尔肴既时。岂伊异人?兄弟具来。
茑与女萝,施于松上。未见君子,忧心怲怲;既见君子,庶几有臧。
有頍者弁,实维在首。尔酒既旨,尔肴既阜。岂伊异人?兄弟甥舅。
如彼雨雪,先集维霰。死丧无日,无几相见。乐酒今夕,君子维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