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龄尚遐异,辟谷慕青鸾;骨肉相惊涕,时复劝加餐。
因缘误烟火,尘鞅日以攒;上书献天子,索米走长安。
羲和忽云匿,烽燧起楼兰;万古有纲常,肯为废兴宽!
横戈希雪耻,屹柱誓回澜。原鲜富贵气,终鲜妻孥欢;
萧然世外味,曾无九还丹?仙灵重名教,忠义固其端;
所恶精已摇,何以生物翰!神理或不灭,毋劳白玉棺!
张煌言(1620—1664年),字—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
王者贤且不,宰相股肱皆忠良。
咸礼让,民无所争讼。
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
斑白不负戴。雨泽如此,百谷用成。
却走马,以粪其土田。
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以黜陟幽不。
子养有若父与兄。犯礼法,轻重随其刑。
路无拾遗之私。囹圄空虚,冬节不断。
人耄耋,皆得以寿终。恩泽广及草木昆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