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景文(1587年—1644年),明末殉节官员。字梦章,号思仁,别号质公,河间府吴桥(今属河北)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众臣请帝南幸,范景文劝帝“固结人心,坚守待援”,不久崇祯自缢。范景文留下遗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赠太傅,谥文忠。著有《大臣谱》、《战守全书》。
从军征遐路,讨彼东南夷。
方舟顺广东,薄暮未安坻。
白日半西山,桑梓有余晖。
蟋蟀夹岸鸣,孤鸟翩翩飞。
征夫心多怀,恻怆令吾悲。
下船登高防,草露沾我衣。
回身赴床寝,此愁当告谁。
身服干戈事,岂得念所私。
即戎有授命,兹理不可违。
田父立马前,来赴长官期。
父老且勿往,问官我所疑:
民事古所难,令才又非宜。
到官已三月,惠利无毫厘。
官乡之单贫,宁为豪右欺?
聚讼几何人?健斗复是谁?
官人一耳目,百里安能知?
东州长官清,白昼下村稀。
我虽禁吏出,将无夜叩扉?
教官子若孙,努力逃寒饥。
军租星火急,期会切莫违。
期会不可违,鞭朴伤官肌。
伤肌尚云可,夭阏令人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