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
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
黄绮之商避,伊人亦云逝。
往迹浸复湮,来径遂芜废。
相命肆农耕,日入从所憩。
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
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
荒路暧交通,鸡犬互鸣吠。
俎豆犹古法,衣裳无新制。
童孺纵行歌,班白欢游诣。(班白 一作:斑白)
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
虽无纪历志,四时自成岁。
怡然有余乐,于何劳智慧?
奇踪隐五百,一朝敞神界。
淳薄既异源,旋复还幽蔽。
借问游方士,焉测尘嚣外。
愿言蹑清风,高举寻吾契。
仰头月在天,照我影在地。
我行影亦行,我止影亦止。
不知我与影,为一定为二。
月能写我影,自写却何似。
偶然步溪旁,月却在溪里。
上下两轮月,若个是真底。
为复水是天,为复天是水。
政和二年三月壬戍,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为上,某次之。某闽入,其所赍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较皆精绝。
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贵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贫贱穷厄、流离迁徙之中,或偶然获焉。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良不虚也。唐相李卫公好饮惠山泉,置驿传送,不远数千里。而近世欧阳少师作《龙茶录》,序称嘉褚七年亲飨明堂,致斋之夕,始以小团分赐二府,人给一饼,不敢碾试,至今藏之。时熙宁元年也。吾闻茶不问团铤,要之贵新;水不问江井,要之贵活。千里致水,真伪固不可知,就令识真,已非活水。自嘉祜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此岂复有茶也哉!
今吾提瓶走龙塘,无数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而海道趋建安,不数日可至,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罪戾之余,上宽不诛,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汲泉煮茗,取一时之适,虽在田野,孰与烹数千里之泉、浇七年之赐茗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