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

出自两汉刘向 编的《晏子谏杀烛邹

译文:齐景公喜欢捕鸟,就命令烛邹管理鸟,不久,鸟逃跑了。

注释:好:爱好,喜爱。弋:带有绳子的箭,用来射鸟;系着绳的箭,此处名词作动词,指用弋射,指捕鸟。烛邹:齐景公的一个臣仆。主:掌管,主管,负责管理;也可翻译成“养”。亡:丢失,逃跑,让……逃跑了,这里指让鸟逃走了。

赏析:此句作为故事的开头,既设置了悬念,又引发了读者的好奇心,为后续的故事发展埋下伏笔。

晏子谏杀烛邹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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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意

简析

刘向

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汉代楚国彭城,仕于京师长安,祖籍沛郡丰邑(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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