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上天给柳絮本来的命运就是无情的,一意让它南飞北飞,飘忽无定。
注释:他家:它;他(她)。家:人称的语尾。
赏析:此句托物言志,诗人将自己比作漂浮的柳絮,表现出漂泊不定、无家可依的际遇。
译文
二月的杨花轻盈而卑微,随着春风摇摇荡荡,撩惹他人衣襟。
上天给柳絮本来的命运就是无情的,一意让它南飞北飞,飘忽无定。
注释
杨花:柳絮。
元稹自元和四年(809年)三月与薛涛相晤于东川梓橦,数月后离去,“临行诀别,不敢挈行”。七月,元稹妻韦丛病卒,元无娶涛意,尽管涛在赠元诗中以夫妻自况。元和十年(815年),元稹第二次来四川出任通州司马。次年二月,元稹去涪州与刺史裴郧之女裴淑结婚。五月夫妻双双始返通州,而薛涛柳絮诗当写于此时,诗中也包含着薛涛无限幽怨的心情。
参考资料:
刘天文.薛涛诗四家注评说[M].成都:巴蜀书社,2004:21-23.
前两句诗,写柳絮在摇荡的春风中,随风惹衣,任风飘忽。“轻复微”“惹人衣”强调了柳絮的特点:它无根无力,随风轻飏;它依附于人,不能自主,飘忽不定,没有归宿。诗人咏物,描摹传神。在咏物中,寄寓了对自己命运的感慨。薛涛童时离乡入蜀,16岁堕入风尘,周旋于将相名流之间。虽富有才华,名重一时,但终究是阔人和闲人的玩物,仰人鼻息,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她的处境和命运,恰如柳絮一般的轻微、卑贱,不能主宰自我。风飘柳絮,任惹人衣,是诗人眼前所见之景,又是对流落异乡,苦操风尘生涯的一种感慨。诗句由物及人,联想自然,感情深沉。
后两句诗,宕开写去。“他家”即他,指柳絮。“一向”即“一霎”。“他家本是无情物,一向南飞又北飞”,是说柳絮本是无情之物,听凭风力南飞北飞无定。诗句貌似指责,实是替柳絮作的一种委婉申诉,十分耐人深思。这两句诗,下语沉痛,是薛涛痛惜自己而发出的呻吟,是她对不公平命运所作的抗议。薛涛在被侮辱与损害的处境中,对歌妓丧失人格尊严的痛苦有深切的感受。薛涛在此对柳絮作了翻案文章,咎由风取的矛头指向社会,诗句沉痛而有力,表现了一个沦为社会底层的弱女子对自己命运的无限哀愁,对造成自己命运的社会提出强烈控诉。诗人用俗语入诗,很有表现力。“一向”,极言时间之短,衬出风力的强大和支配力量。“一向南飞又北飞”的“又”字,画出了柳絮任风摆布的可怜无主状,诗人的身世伤感之情托笔而出。结句再现了柳絮形象,深化了主题,使柳絮随风飘荡的形象,萦绕在人们心头,达到了字尽而意未穷的效果。
参考资料:
郑光仪.中国历代才女诗歌鉴赏[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 :219-220
《柳絮》是一首七言绝句,全诗借柳絮喻人。诗的前两句描写了春天的景色,春风中轻盈的杨花漫天飞舞,还不时飘飘荡荡地沾落到人们的衣服上。诗人不说“沾”而说“惹”,赋予柳絮以人性;后两句点出柳絮轻薄的品格,而轻薄正是“无情”的外在表征。全诗写作手法节奏轻盈,淡淡哀愁,再加上“他家”“一向”等俗语的运用,给人一种飘洒不尽之感。
薛涛(约768~832年),唐代女诗人,字洪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因父亲薛郧做官而来到蜀地,父亲死后薛涛居于成都。居成都时,成都的最高地方军政长官剑南西川节度使前后更换十一届,大多与薛涛有诗文往来。韦皋任节度使时,拟奏请唐德宗授薛涛以秘书省校书郎官衔,但因格于旧例,未能实现,但人们却称之为“女校书”。曾居浣花溪(今有浣花溪公园)上,制作桃红色小笺写诗,后人仿制,称“薛涛笺”。成都望江楼公园有薛涛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