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期作东郡太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自奚来?”云:“从师家授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挞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其归家。
译文
王安期担任东海郡守的时候,世道混乱,就下令:夜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到了一个夜晚出行的人。王安期问:“你从哪里来呀?”(被抓的人)回答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课回来,没发觉天(已经)黑了。”差役问:“(需要)鞭打(他)吗?”王安期说:“以鞭打发奋读书的人来树立威信,恐怕不是治理好地方的办法!”(于是王安期)放了他,并命令差役将他送回家。
注释
系:抓。
云:说。
致:达到。
释:释放。
本: 根本。
立:树立。
夜:在夜晚。
行:出行。
令:命令。
还:回来。
作:担任。
令:下令。
自:从。
反:同“返”,返回。
使:让,叫。
此文通过王安期任东郡太守时处理夜曰者一事,展现出其宽仁与明智的治理理念。在乱世中,为维持治安,王安期颁布夜曰禁令。当捕获一名夜曰书生时,书生解释自己是求学归来而不知天色已晚。面对是否惩罚的抉择,王安期拒绝以鞭挞书生来树立威名,认为这不是治理的根本之道,反而选择释放书生并派吏护送他回家。王安期的曰为不仅体现了他对百姓的尊重与理解,更彰显出其以教化而非严刑峻法为治理核心的仁政思想,展现出他作为地方官的智慧与人文关怀。
刘义庆(403年 - 444年),彭城郡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人,南朝宋宗室、文学家。宋武帝刘裕的侄子。袭封南郡公,永初元年(420年)封临川王,征为侍中。文帝元嘉时,历仕秘书监、丹阳尹、尚书左仆射、中书令、荆州刺史等。著有《徐州先贤传》《江左名士传》《世说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