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鸡鸣高树颠,狗吠深宫中。
荡子何所之?天下方太平。
刑法非有贷,柔协正乱名。
黄金为君门,璧玉为轩堂。
上有双樽酒,作使邯郸倡。
刘王碧青甓,后出郭门王。
舍后有方池,池中双鸳鸯。
鸳鸯七十二,罗列自成行。
鸣声何啾啾,闻我殿东厢。
兄弟四五人,皆为侍中郎。
五日一时来,观者满路傍。
黄金络马头,颎颎何煌煌!
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傍。
虫来齧桃根,李树代桃僵。
树木身相代,兄弟还相忘。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苍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北阙,阙下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