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弼(一一九四--一二五五),字伯弜,(又作伯弼,正卿),汝阳(今河南汝南)人,祖籍汶阳(今山东汶上)。周文璞之子。与李龏同庚同里。诗书画皆工,尤擅画墨竹。宁宗嘉定间进士(《江湖后集》卷一小传)。曾任江夏令。十七年(1224)即解官(本集卷二《甲申解官归故居有以书相问者》)。以后仍漫游东南各地,是否复官不详。卒于理宗宝佑三年(1255)。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