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乡穷甿不知春,齿莽这种那复耘。
劝使一日临郊坰,曰尔父老尔勿宁。
勅书劝论因人情,要使秋稼如云平。
馈匀饮食烦厨兵,尔醉且饱其力耕。
麻麦荏菽非一名,农有农事毋虚称。
齿革羽毛上勿登,贳租但议颁殊恩。
知今无问阴雨晴,扎扎听尔耰锄鸣。
郑刚中(1088年—1154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人。南宋抗金名臣。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登绍兴进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桧死,追谥忠愍。刚中著有北山集(一名腹笑编)三十卷,《四库总目》又有周易窥余、经史专音等,并传于世。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为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