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子和。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监江北诸仓,清查积年侵羡,得粟十余万石。历户部员外郎、湖州知府、晋广西参政,督粮严法绳奸,境内肃然。后抚云南,镇湖广皆有政绩。官至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八十。有《海语》、《矩洲集》等。
齐桓公为大臣具酒,期以日中,管仲后至,桓公举觞以饮之,管仲半弃酒。桓公曰:“期而后至,饮而弃酒,于礼可乎?”管仲对曰:“臣闻酒入舌出,舌出者言失,言失者身弃,臣计弃身不如弃酒。”桓公笑曰:“仲父起就坐。楚恭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之时,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谷阳持酒而进之,子反曰:‘退,酒也。’谷阳曰:‘非酒也。’子反又曰:‘退,酒也。’谷阳又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醉而寝。恭王欲复战,使人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于是恭王驾往入幄,闻酒臭曰:‘今日之战,所恃者司马,司马至醉如此,是亡吾国而不恤吾众也,吾无以复戢矣!’于是乃诛子反以为戮,还师。”夫谷阳之进酒也,非以妒子反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小利,大利之残也。好战之臣,不可不察也!”(选自《说苑·敬慎》)
胡关饶风沙,萧索竟终古。
木落秋草黄,登高望戎虏。
荒城空大漠,边邑无遗堵。
白骨横千霜,嵯峨蔽榛莽。
借问谁凌虐,天骄毒威武。
赫怒我圣皇,劳师事鼙鼓。
阳和变杀气,发卒骚中土。
三十六万人,哀哀泪如雨。
且悲就行役,安得营农圃。
不见征戍儿,岂知关山苦。
李牧今不在,边人饲豺虎。
生为同室亲,死为同穴尘。
他人尚相勉,而况我与君。
黔娄固穷士,妻贤忘其贫。
冀缺一农夫,妻敬俨如宾。
陶潜不营生,翟氏自爨薪。
梁鸿不肯仕,孟光甘布裙。
君虽不读书,此事耳亦闻。
至此千载后,传是何如人?
人生未死间,不能忘其身。
所须者衣食,不过饱与温。
蔬食足充饥,何必膏粱珍?
缯絮足御寒,何必锦绣文?
君家有贻训,清白遗子孙。
我亦贞苦士,与君新结婚。
庶保贫与素,偕老同欣欣。
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民莫不穀,我独提罹。何辜提天?我罪伊何?心之忧矣,云如之何?
踧踧周道,鞫为茂草。我心忧伤,惄焉如捣。假寐永叹,维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
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属提毛?不罹提里?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心之忧矣,不遑假寐。
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心之忧矣,涕既陨之。
君子信谗,如或酬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扡矣。舍彼有罪,予之佗矣。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无易由言,耳属提垣。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