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镜之工列十镜于贾奁,发奁而视,其一皎如,其九雾如。或曰:“良苦之不侔甚矣。”工解颐谢曰:“非不能尽良也,盖贾之意,唯售是念,今来市者,必历鉴周睐,求与己宜。彼皎者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是用什一其数也。”予感之,作《昏镜词》。
昏镜非美金,漠然丧其晶。
陋容多自欺,谓若他镜明。
瑕疵自不见,妍态随意生。
一日四五照,自言美倾城。
饰带以纹绣,装匣以琼瑛。
秦宫岂不重,非适乃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