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少年使酒走京华,纵步曾游小小家。
看舞霓裳羽衣曲,听歌玉树后庭花。
门侵杨柳垂珠箔,窗对樱桃卷碧纱。
坐客半惊随逝水,主人星散落天涯。
春风踏月过章华,青鸟双邀阿母家。
系马柳低当户叶,迎人桃出隔墙花。
鬓深钗暖云侵脸,臂薄衫寒玉映纱。
莫作一生惆怅事,邻州不在海西涯。
三十羽林将,出身常事边。
春风吹浅草,猎骑何翩翩。
插羽两相顾,鸣弓新上弦。
射麋入深谷,饮马投荒泉。
马上共倾酒,野中聊割鲜。
相看未及饮,杂虏寇幽燕。
烽火去不息,胡尘高际天。
长驱救东北,战解城亦全。
报国行赴难,古来皆共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