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1086—1137),宋代—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裳裳者华,其叶湑兮。我觏之子,我心写兮。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
裳裳者华,芸其黄矣。我觏之子,维其有章矣。维其有章矣,是以有庆矣。
裳裳者华,或黄或白。我觏之子,乘其四骆。乘其四骆,六辔沃若。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敦煌太守才且贤,郡中无事高枕眠。
太守到来山出泉,黄砂碛里人种田。
敦煌耆旧鬓皓然,愿留太守更五年。
城头月出星满天,曲房置酒张锦筵。
美人红妆色正鲜,侧垂高髻插金钿。
醉坐藏钩红烛前,不知钩在若个边。
为君手把珊瑚鞭,射得半段黄金钱,此中乐事亦已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