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6—1560)广东增城人,字元明,号甘泉。少师事陈献章。弘治十八年进士,授编修。历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主张“随处体认天理”,“知行并进”,反对“知先行后”,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后筑西樵讲舍讲学,学者称甘泉先生。卒谥文简。著有《心性图说》、《格物通》、《甘泉集》等。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
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长咨嗟。
土风坐男使女立,应当门户女出入。
十犹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
至老双鬟只垂颈,野花山叶银钗并。
筋力登危集市门,死生射利兼盐井。
面妆首饰杂啼痕,地褊衣寒困石根。
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
去年战,桑干源,今年战,葱河道。
洗兵条支海上波,放马天山雪中草。
万里长征战,三军尽衰老。
匈奴以杀戮为耕作,古来唯见白骨黄沙田。
秦家筑城避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
烽火燃不息,征战无已时。
野战格斗死,败马号鸣向天悲。
乌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
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
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
屏营衢路在,执手野踟蹰。
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
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
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
欲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
嘉会难再遇,三载为千秋。
临河濯长缨,念子怅悠悠。
远望悲风至,对酒不能酬。
行人怀往路,何以慰我愁。
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
携手上河梁,游子暮何之。
徘徊蹊路在,悢悢不能辞。
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
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
努力崇明德,皓首以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