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从其群丑。
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从,天子之所。
瞻彼中原,其祁孔有。儦儦俟俟,或群或友。悉率左右,以燕天子。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以御宾客,且以酌醴。
释子吾家宝,神清慧有馀。
能翻梵王字,妙尽伯英书。
远鹤无前侣,孤云寄太虚。
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如。
飞锡离乡久,宁亲喜腊初。
故池残雪满,寒柳霁烟疏。
寿酒还尝药,晨餐不荐鱼。
遥知禅诵外,健笔赋闲居。